東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據香港《個人資料﹙私隱﹚條例》之要求,致力保護客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。
個人資料之使用
有關客戶的所有個人資料將可被任何下列之公司或人士使用:
- 東驥或其任何聯營公司;
- 東驥的任何董事、高級職員、僱員或代理人;
- 可能以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任何代表人或保管人登記;
- 執行客戶指示和/或從事東驥業務時,任何向東驥提供行政、數據處理、財務、電腦、電訊、付款或證券結算、律師、顧問、專業或其他服務之承辦商、代理或服務供應商;
- 東驥持有與客戶相關的任何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實際或建議的承讓人;及
- 任何政府機構、監管機構或其他團體或機構,不論是因法例或是任何適用東驥之規則所要求。
客戶的所有個人資料可被任何使用者用於下列目的:
- 執行新的或現有顧客的查核及信用調查程序,以及協助其他金融機構從事此類工作;
- 持續賬目管理,包括收取欠款,強制執行擔保、抵押或其他權利和利益;
- 設計新產品和服務或推廣現有及日後的產品和服務予東驥的客戶;
- 提供資料組成東驥客戶之部份記錄;
- 將此等資料轉移到香港以外的任何地方;
- 用於與客戶有關的任何其他協議和服務之條款所規定之目的;
- 有關遵守任何法律、規例、法院判決或其他任何監管機構之判決的任何目的;
- 任何有關於執行客戶指示或與東驥業務或交易有關連的目的;及
- 有關或附帶上述任何一項或多項之其他目的。
客戶的所有個人資料可被使用於下列直接促銷的項目:
- 邀請閣下並提供有關於任何活動或講座的資訊;
- 向閣下提供任何投資產品的推銷文件或其他有關於賬戶的推廣優惠;
- 聯絡閣下以提供賬戶服務;及
- 聯絡閣下以提供投資建議。
查閱和修正的權利
根據《個人資料﹙私隱﹚條例》之規定,客戶有權查閱和修正客戶的個人資料。除某些豁免外;一般來說客戶有以下的權利:
- 詢問東驥是否持有與客戶有關的個人資料;
- 在合理的時間內,客戶可查閱其個人資料;公司將以合理的方式及清楚易明的格式回覆客戶,但須收取合理的費用;
- 要求修正客戶的個人資料;及
- 如客戶要求查閱或修正個人資料被拒絕,客戶有權要求說明被拒絕的理由及反對任何該等拒絕。
聯絡人
如客戶要求查閱和/或修正與客戶有關的個人資料,客戶應聯絡東驥。任何有關要求應提前七天以書面通知東驥資料私隱主任,地址為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55-257號信和廣場22樓2204室或東驥日後所公佈之其他地址。